中新網台州9月17日電 (見習記者 謝盼盼 實習生 吳洪 通訊員 楊甜甜 毛林飛)為獲取獎金,打假者成了制假者,先下訂單後舉報,故布陷阱牟利益。9月17日,記者從浙江台州三門法院獲悉,該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打假者”龔某盛、龔某彬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緩刑二年,各處罰金5萬元;企業管理人員葉某也被單處罰金2萬元。
  據悉,龔某盛、龔某彬是上海一家專業打假公司的員工,該公司是美國某知名品牌橡膠傳動帶公司商標的中國維權代理,專門找中國境內假冒該公司產品打擊,可以獲取相應的獎金報酬。
  去年8月一天,龔某盛、龔某彬等人耳聞三門當地有假冒美國名牌的橡膠傳動帶,便來到三門調查相關情況,結果未發現制假企業。為了能夠拿取獎金,兩人心生一計。
  經打聽,兩人聯繫到了三門一家製造傳動帶的企業管理人員葉某,謊稱是上海某外貿公司員工與葉某談業務,讓葉某生產美國名牌橡膠傳動帶3000條。葉某索要授權書,被頗有心計的龔某盛、龔某彬推脫,取而代之的是商標證明複印件,粗心的葉某沒有仔細審核。
  為了博取葉某的信任,龔某彬支付了1500元訂金,該訂金收據系某上海外貿公司的收據。支付完訂金,龔某彬隨後用快遞寄了美國名牌橡膠傳動帶的樣品及商標,要求葉某做PK帶。在未獲得商標註冊公司授權的情況下,葉某生產了3220條標有美國名牌商標的橡膠傳動帶。
  下完單後,龔某盛、龔某彬還多次電話詢問傳動帶的生產進度,讓葉某加緊生產。去年9月底,兩人確定該批假冒產品已經生產完畢後,便雇佣一人到公司兼職,委托其進行實名舉報,並讓其將準備好的打假材料提供給當地工商部門。
  接到舉報電話的工商局執法人員立馬趕到葉某所在的公司,現場“貼牌”的3000餘條橡膠傳動帶被扣押,葉某被抓個正著,百口莫辯。然而,龔某盛、龔某彬也沒有順利拿到獎勵。
  去年12月份,他們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釣魚式打假”事實。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三被告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己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浙江企業遭“釣魚式打假” 賊喊抓賊騙局識破終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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