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起,人大代表在接待日可直接要求廳局長來接待室接受約見,兩周內答覆代表,不滿意的可重新交辦。為加強省人大常委會與人大代表的直接聯繫,更廣泛及時地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我省從11月起,每個月的10號,都會有1名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接待駐皖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聽取代表意見建議。
  廳局長被約應及時到場
  根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安徽省人大常委會代表接待日制度》工作安排,每月的10日全天定為接待日,如遇節假日(雙休日),順延至其後第一個工作日。每個接待日由1名主任會議成員接待代表。
  代表參加接待日活動,應提前5日告知省人大常委會。代表提出約見省高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應提前7日提出約見的人員及主要內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安排,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因特殊情況可委托副職)應接受約見。代表要求接待日安排約見的,由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通知被約見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到省人大常委會代表接待室接受約見。 如果代表要求在其他工作日約見的,被約見單位應3日內向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反饋約見的具體時間、地點、聯繫方式及接受約見的負責人名單,由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通知人大代表約見。
  代表不滿意可重新交辦
  按照要求,代表在接待日提出的意見建議,由省人大常委會批轉有關單位辦理。意見建議承辦單位一般應在兩周內將辦理意見,以書面形式答覆人大代表。 據介紹,代表對提出的意見建議答覆不滿意的,可通過安徽人大網站“代表服務平臺”以“代表問政”的方式提出,省人大常委會將會在“代表服務平臺”進行重新交辦。代表接待及約見情況,將在安徽人大網站“代表服務平臺”上向代表發佈。(王秋婷武靜)  (原標題:人大代表下月起可直接約見廳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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